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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業資源-企業有債務(或信用瑕疵),資金或還款上遇到困難,可向經濟部申請與銀行協商

發佈時間:2023/11/27 上午 08:58:37 累計點閱次數:87

若有繼續經營且提出償債計畫,於金融機構之授信屆期,經向原承貸金融機構申請展延或分期攤還,而未達成合意之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規定之中小企業,且未曾依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」、「破產法」或其他法規,進行債務協商、更生、清算、和解、重整或破產程序者,應檢附下列資料向經濟部提出申請:

1. 申請表(依受理機關規定格式)
2. 聲明書
3. 最近三年度財務報表影本各一份
4. 營運及償債計畫書。洽詢專線:0800-056-476《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》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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